在西藏寺院的护法殿中,也有不少形相可怖的骷髅图像等。与愤怒相本尊一样,它们各有内含的表义。

人骨法器当然并不是杀害人命而取得的,一般必须是死者生前发愿在死后捐予造法器用途的情况下才可采用,很多时候还会选择性地采用高僧或修行人的死后遗骨。

在坟场修持,除了是头陀僧苦行外,也是另一种密法的传统。密法中有一种能令迅速发起悲心及脱离我执的传承,称为“断”法(藏文为chod,有时也被称为“施身法”)。这种法门的名字,是指能令速断我执的“断”。在修此法门时,行者会在尸林(实际上并非我们所说的坟场,而是类似乱坟岗的露天地方)中,手持由人腿骨制的骨笛及一种声音低沉的大鼓,口诵调似丧歌的仪轨,观想自己把自己肉身切割,培养悲心而观想以自己的身体供养予“非人”等。这种修持虽非一般人所能作,但在明白其中意义后,它的确没有什么可怕之处。

 
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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